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位于蒙自市雨过铺街道东方红农场,前身是云锡公司精神卫生医院,始建于1991年,于2003年7月1日从企业剥离移交给州人民政府,由原州卫生局管理并开始筹建红河州传染病医院。2004年至2006年间先后作为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和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管理。2009年2月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正式挂牌成立(红机编〔2009〕3号),定为原州卫生局所属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两块牌子。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核定人员编制100名,编制床位300张,比照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并任命院长指定法人自主管理。医院于2017年被纳入红河州州级公立医院改革范畴,2018年3月去行政化管理,2019年12月加挂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2020年4月正式定级为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2021年11月22日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红编〔2021〕60号),同意在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基础上组建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同时加挂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四块牌子,定为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3名。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地处蒙自、个旧、开远、建水滇南中心城市群核心区,有利于集中诊治、医学隔离和归口管理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患者,医院的组建为滇南中心城市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打下基础。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占地面积216.5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706张。共有在职职工2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9人,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1人,中级职称49人。配有64排CT、PCR实验室、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色超声、血药浓度检测仪、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医疗设备。目前主要收治来自全州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以及病残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承担艾滋病、精神病综合防治工作。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将结合发展历史和功能定位,坚持“一体两翼”和“大专科小综合、平战结合、重在应急、综合发展”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强传染病特色专科和精神病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传染病及精神疾病相关多学科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传染病诊疗相关医疗设备配置,补齐建强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提升重大传染病多学科救治能力。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地址:蒙自市雨过铺镇032乡道